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前怕狼后怕虎”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金融改革的深入,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特别是2014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说井喷式的发展,预计到年底全国P2P网贷运营平台的交易额可能突破2500亿元。

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而言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资金供、求双方可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沟通,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互联网金融立法整体滞后、市场监管未能及时跟进,使得依附在互联网金融上的经济犯罪大量滋生和蔓延,互联网金融平台频出问题,使投资人遭受重大损失,损害了互联网金融的信誉,影响了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纠结”

互联网金融一直被“风险较大”“不安全”“打监管擦边球”等问题困扰,尤其是P2P网贷行业近一年来频频传出资金链断裂跑路倒闭的消息。国内金融产品推荐平台高搜易CEO陈康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处于监管、规范的“真空期”,再加上P2P公司进入门槛低,形成P2P业务高收益与高风险的双重属性。在监管的“真空期”,可以通过成立行业组织实施对行业的“软约束”。

对于业界一直在传P2P将由银监会来监管的消息,对此陈康认为此举短时间内恐难实现。陈康认为,这个行业的很多规则都是新的,不在原来传统金融的监管范围内。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平台面临的真正监管难题是,如果不管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管的太严又怕扼杀行业的发展。

对此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出席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时也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要多管齐下,他提出四点: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协同监管和分类监管。

在谈及适度监管时,王岩岫强调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许多模式和产品相比发达国家已经有所差异,以P2P为例,中国的P2P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的业务模式和发展的渠道。如果一个新业态还没有经过经济周期的考验,特别互联网金融是涉众的,关系到很多投资者的利益,无论从监管者和政府都会保持着宽松包容的态度,但是也会在审慎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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